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9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0〕581号
李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项目评审专家评价信息反馈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科技厅、教育厅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文件的精神,并以“三评”改革作为切入口和突破口,创新项目遴选机制和项目形成机制,着力提高项目评审的质量和效率。
一、聚焦专项定位需求,创新科研项目遴选机制
2017年以来,省科技厅进行新一轮省级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改革,逐步形成以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实验室体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核心,高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区域创新能力与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为补充的“4+2”新型科技计划体系,根据专项需求和面向主体的不同,开创先河地设置竞争择优、定向择优、定向委托、对接国家、揭榜制、并行资助、“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等多种项目组织方式,有效地带动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投入力,提升了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
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实施分类型多层次的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扩大科研项目申报覆盖面,并对粤东西北高校和青年教师申报科研项目适当进行倾斜。
二、注重项目遴选质效,完善科技项目评审流程
一是面向全国范围优选专家参与项目评审。采用主动邀请、公开征集和共建共享的方式,吸纳大量省外高水平专家进入我省项目评审专家库,扩充我省评审专家资源库,提高项目遴选质量。
二是健全专家遴选机制保障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性。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类项目、省教育厅教学研究类项目和人才项目等的评审专家,都是严格遵循回避原则,从相关业务平台随机抽取出来的。采取网络评审的,积极实行“双盲”操作;需要线下评审的,评审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前培训,解读评审要求,说明评审流程,严格评审纪律,并通过技术手段对评审过程进行监控,着力保障评审的公平公正性。同时对评审专家评审行为及诚信状况进行分类评级,对于违规失信责任人予以清除评审资格处理。
三是创新重大项目形成机制。对于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等重大重点项目,除技术评审外,还创新性地引入专业化评审,包括预算评审、技术就绪度评价、先进性评估和知识产权评议等。评审结果经战略咨询评审专家委员会评议、部门间联席会议审议后,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立项,确保项目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立专家评价信息的反馈机制
近些年来,省科技厅、教育厅等项目主管单位不断推动项目评审机制改革,探索建立有效的专家评价信息反馈机制,在对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类项目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将专家评价信息通过不同方式反馈给项目申报人,取得了一定效果。
下一步,省科技厅、教育厅将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不断优化科技攻关项目、科研、人才类项目评审流程,探索将专家评价信息反馈的最优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提高各类项目评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科技工作者。
专此答复,感谢您对广东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支持。
省科技厅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