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33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1202号
省工商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加快推进创新强省的提案》(第0337号)收悉。经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对提案问题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们对提案反映的问题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分析,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吸纳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以及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锐意改革抓创新,聚精会神谋发展,砥砺前行补短板,持续不断优化创新环境,科技创新强省建设扎实有效。
(一) 持续不断完善创新政策体系。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抓紧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按照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和省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做好“科创12条”贯彻落实的指示要求,制定完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良好科研环境重要任务实施方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广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10余配套政策文件。编制印发《“科创12条”实施指引》,实施指引包括政策内容、政策解读、适用对象、实施要点、组织实施单位、实施时间、参考流程图等内容,为有关政策落实提供了具体路径指引。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积极推动各地市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在“科创12条”政策引领下,各地市纷纷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并加强与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政策措施接地气、能落地,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广州、珠海、佛山、东莞、汕头、江门、肇庆、潮州、韶关、汕尾、揭阳、河源、梅州等市都已出台配套综合性政策文件,深圳、东莞等市还研究出台专项政策。一些地市还结合“科创12条”新制定专项政策或修订优化现有政策。深圳、东莞、汕头、惠州等市还将“科创12条”要求“地市组织实施”和部分“结合工作落实”的有关政策进行细化,研究制定系列专项政策。如,深圳市研究拟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出台《深圳国家高新区扩区方案》;东莞市即将出台《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0-2022年)》《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政策措施》《引进十大战略科学家团队实施办法》《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等配套政策文件。
三是深化政策研究,用足用好地方政策。今年,在地方税收权限范围内,我省提出多项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实实在在具体措施,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其中7项措施纳入广东“实体经济十条”、5项纳入广东“外资十条”、7项纳入广东“发展民营经济十条”。在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方面,以“最快速度”“最高额度”明确地方税费政策执行标准,确保广东省纳税人和缴费人“及时”“极致”享受政策红利。同时,开展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建设,初步实现政策统一发布、权威解读、智能推送等功能,汇集发布国家、省、市涉企政策1万余条。
(二) 持续不断提升创新服务能力。
一是分层次打造制造业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以“企业法人+联盟”的形态,整合行业产业链骨干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20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功创建国家印刷及柔性先试创新中心。加快培育企业技术中心和示范区企业,支持企业开展创新能力建设,建设企业创新平台。目前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407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47家。建设8家部省共建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36家智能制造公共服务支撑平台,为企业提供关键工序、智能制造系统等集成服务,帮助企业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新效率。
二是持续加强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修订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集聚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者提供服务支持载体与场所。2019年新认定4个国家级、20个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0个国家级、159个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三是大力推动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国家级高新区地市全覆盖,韶关、阳江高新区升级工作已进入考察程序,预计近期可获国家批复。出台《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广东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省级高新区建设。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高质量发展。在新一代电子信息、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一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在智能金融、智能视觉、智慧交通、机器人智能交互等技术领域建设第二批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大力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全省省级以上工程中心达5300家。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2019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存量超5万家,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2019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8万家家,位居全国第一。制定《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引导全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国际化、专业化、生态化发展,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达989家,众创空间达868家,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数量继续位列全国首位。
四是不断完善创新资源配套服务。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设立“科技天使投资风险补助”和“创业投资基金落户补助”等专题资金,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种子期、起步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推动了一批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以及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创新型企业快速成长。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多方位满足融资需求。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以及普遍存在抵押物不足的情况,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省内银行与税务部门加强银税互动,联合创新推出“税融通”项目,项诚信纳税的民营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承诺抵押贷款”等信贷融资产品,满足融资需求的同时,提高民营企业融资效率。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积极创新供应链金融业务。建设银行、广发银行、南粤银行等银行机构推广供应链金融业务,积极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利用现代金融会计手段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创新平台。依托“数字政府”大数据资源,运用全球领先的金融科技技术,将数据、科技、供需双方,增信、贴息、风险补偿等所有与中小企业融资相关的要素、流程集中起来,形成功能齐全、公平开放、高度智能化的融资支持平台“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该平台已于2020年1月2日正式上线,为中小企业智能对接专项融资产品,便捷享受各项金融优惠政策提供支持。截至目前,该平台已累计入驻金融机构273家,发布金融产品596款,累计接受企业申请5624次,累计实现融资47.8亿元。加强金融合作创新,证券基金保险业加速融合,提升金融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搭建粤港澳三地金融合作交流机制,推动建立了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金融专项小组,举办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论坛,组织召开两次粤港澳金融合作创新交流会,突出抓好跨境金融改革创新。
五是不断提高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大力实施省重大人才工程,助力企业、高校院所引进培养国际一流水平人才团队。开展我省高层次人才研修培训及合作交流,为企业人才成长助力搭台。定期举办入选我省重大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省情国情研修班,帮助引进高层次人才深入了解国情党情,进一步了解我省科技计划项目改革情况。2019年分2批举行专题报告研修班和井冈山现场教学研究班。
(三) 持续不断减低企业综合成本。
一是全面落实企业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减税降费,降低企业创新发展成本。深化增值税改革,认真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税额退税等政策;对佛和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的孵化服务,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实施企业所得税系列减税政策,如小型微利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放宽优惠享受条件,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最低降至5%;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50%提高到75%;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的最长亏岁结转年限从5年延长到10年。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严格按照国务院“减税降费”和省政府“确保全省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部署,推动《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规定落地,规范执法检查,不开展社会保险欠费集中清缴;严格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事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企业创新活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始终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保证各项税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加大宣传辅导,确保应知尽享。推进省市县水务局联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联动,开展全覆盖式宣传辅导。一是以多样化的展示形式,通过主流报刊媒体、税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对企业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进行多方位宣传,促进纳税人应知尽知。二是在税务门户网站设立税收政策专栏,定期向纳税人推送政策解读内容,最大限度拓宽纳税人政策获取渠道。三是突出点对点精准滴灌,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纳税人辅导培训,如“纳税人直播学堂”,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直播的方式,帮助全省纳税人一站式“学懂”“弄通”“掌握”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各级税务机关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税务人员的思想认识,确保税务人员能熟练掌握政策规定内容和操作要求,统一执行口径。
三是细化政策梳理,夯实执行基础。及时梳理现行有效、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省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编制《税费优惠政策一本通》,主动提供一个全面便捷查询电子平台,着力解决“搜索难”“掌握难”的操作“痛点”,积极释放“零障碍、易查找、一本通”功能红利,给予纳税人“一目了然”的便利体验和“一应俱全”的获得感,上线24小时的点击量即超过180万次。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专门编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指引》《服务创新发展所得税指引》《广东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及政策热点问题解答等,形成既专业又统一的执行口径,积极扩大政策知晓面,便于纳税人有针对性地查阅税费优惠政策。
四是简化征管流程,增进办税便利。一是进一步畅通办税电子化渠道。按照税务总局《电子纳税局规范》升级改造电子税务局,持续推出增值税全体纳税人全渠道“一键申报”、减税降费管理服务平台、全税种更正申报网上办理、“逾期申报+不予处罚”与“逾期申报+简易处罚”网上办理、车辆购置税移动端申报缴款、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网上电子化开具与异议申诉、“单位缴费登记”“单位缴费核定”“最低参保人数调整”等一批全国领先的电子渠道特色功能。二是上线全生态掌上税务局。通过全国首个基于微信小程序的省级移动办税平台“粤税通”,用户无需下载或安装,使用微信软件搜索即可使用,实现全省纳税人缴费人轻松办理税费业务“一次不用跑”。三是办税便利化提档升级。精简税费业务事项909项,减少64.15%,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简化跨区域迁移流程等;取消税务证明事项60项,绝大多数减免税政策实行申报即享受,无需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也无需提供其他材料;优化用人单位增员、减员等4项社保费业务,将外籍人员《参保证明》改为留存备查,便利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享受双边协议政策。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和报送材料,压缩办理时间。四是取消部分审批审核事项。取消企业印制发票审批,改为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找票确定印制企业。取消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机构场所审批,完善后续管理措施。
(四) 持续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一是围绕专利质量提升,积极出台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2019年组织修订《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发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形成高价值专利培育政策导向;大力推动贯标,筑牢高价值专利培育基础,截至2019年底,全省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数量均位居位居全国第一;组织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多层次开展专利导航。
二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知识识产权证券化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广州成功发行我国首例纯专利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总发行规模3.01亿元,深圳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在深交所挂牌。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引导全省建成规模达3.55亿元、风险保障额度不少于35.5亿元、覆盖18个地市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联合港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促成知识产权合作意向金额101.47亿元,达成专利、商标交易额14.86亿元,促成版权交易额2.36亿元,促成地理标志产品交易额9.01亿元,实现专利保险投保专利1200件。
三是加大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地理标志使用专项整治、春茶地理标志保护、秋季地理标志保护、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蓝天”行动、无资质代理专项整治等行动,2019年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3524件,案值5981.55万元,罚没金额5850.2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63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各类专利案件6822件,其中侵权纠纷6434件,假冒专利案381件,其他纠纷7件。2019年,我省上报案例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十大典型案例2宗,入选专利十大典型案例1宗。在2019年的两届广交会驻会维权工作中,共处理专利类投诉1150宗、商标类投诉234宗。2019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广东“建立大型展会快速维权工作机制”有关做法列入第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经验与典型案例,向全国进行推广。
四是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2019年4月,全国首家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式挂牌运行,与中国(佛山)、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别面向全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产业、佛山智能制造装备及建材产业、深圳新能源和互联网产业开展服务。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现已建成中山灯饰、东莞家具、顺德家电等7个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2020年2月,珠海、汕头分别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19年,全省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共办理加快预先审查的专利申请5874件、共办理维权案件5085件。
五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海外护航。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与香港海关多次开展座谈交流,与澳门有关部门签署《粤澳知识产权合作协议(2019-2020年)》,有效推动了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开展应对337等知识产权海外诉讼能力培训,研究中美贸易纠纷背景的知识产权应对策略,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指引和智力支撑。
(五) 持续不断营造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
一是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制定我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采取了一系列落实举措对“三评”改革进一步实化细化,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实施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的评估与审查,建立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数据库,全面开展对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积极推动“科技型企业家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落地,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企业家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扎实做好专项部署动员、指导申报、精准辅导、专场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等各阶段工作,最终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等89名科技型企业家经评委会评审通过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引起广泛关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树立了激励创新的鲜明导向。
二是组织开展双创活动。2019年,我省继续举办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深圳赛区和港澳台赛,赛事组织得力,大赛亮点纷呈。企业参赛规模继续领跑全国。自4月份大赛启动以来,赛事组织单位积极宣传发动,企业参赛热情高涨,全省共有7031家企业报名,参赛规模位居全国第一。广东企业频频在国赛折桂。全省今年共推荐了176个优质项目参加全国六大行业总决赛,有121家企业获奖,获奖比率高达68.75%,催生了广东康云科技、广州技象科技等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集聚了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创业人才,也促进了一批优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举办第三届“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吸引粤港澳台等地2115个优秀团队和企业项目参赛,7个项目入选“创客中国”大赛200强,其中“量产型商业微小微型标准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得国家创客组二等奖。组织开展“双创活动周”,举办各类创业创新服务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双创”活动和政策。2019年,全省共举办各类创业创新培训及活动85场,参加人数40690人次;展览展示活动37场次,参加人数超过10.8万人次;出台相关政策措施20条,营造了良好的双创环境和氛围。
三是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化与科技部、中科院、全国重点高校合作,促进全国科技成果落地广东,启动实施科技成果在线登记,深入推进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改革科技创新券管理,首创“科技服务电商”模式,举办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产学研对接大会,大力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等,进一步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积极对照提案相关内容,结合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抢抓重大历史机遇,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科技创新环境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
(一) 继续完善创新政策体系。持续认真落实“科技创新十二条”及配套措施,继续加强企业创新普惠性政策的研究,主动收集社会各界对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建议,为国家调整出台新的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二) 继续提升创新服务能力。进一步落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强链工程”“强核工程”,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快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继续举办“创客广东”大赛。持续做好获奖项目落地跟踪辅导和成果转化。持续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加大科技企业上市资源培育力,推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的区块链贸易融资平台,支持深圳创建数字货币应用示范区。
(三) 继续落实减低企业综合成本。持续落实中央部署的系列减税降费组合政策,帮助企业减轻税收负担,降低企业创新发展成本,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政策措施,简化工作流程,完善后续管理措施,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四) 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统筹规划,高标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高质量强化知识产权创造,推进关键核心技术高水平专利布局,高水平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和公共服务,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布局建设,保持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不断把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引向深入营造适于创新创造的良好市场环境。
(五) 继续营造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继续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继续筹办双创大赛(广东赛区)、第五届中国创新挑战赛(粤港澳大湾区赛区)、港澳台赛、华炬杯、草根大赛等各类赛事,为我省创新强省的建设营造更好的创新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省工商联对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省科技厅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