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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4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0-08-03 15:08:17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2020〕1330号

牛保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断供”化危为机,着力加强自主创新》(第0044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全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作为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的“纲”,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区域创新综合能力排名连续三年保持全国第一,创新对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突显。

  一、出台和完善创新激励政策,创造了良好的科技创新政策环境

  (一) 加强科技立法。2012年我省出台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国首开地方性自主创新立法先河,2016年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将科研项目中的人力成本费支出比例上限由原来的30%提高到40%,鼓励提高科研人员收入。2019年,我们再次完成了《条例》的修订工作,人力资源成本费不设比例限制,打破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发挥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

  (二) 加强政策供给。省政府2015年出台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科技创新12条),在2019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号)(科技创新“新12条”),提出了加强科研用地保障、加大企业创新普惠性支持、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等政策措施,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增强了企业的获得感。2019年省政府修订出台了《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出台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形成知识产权助推经济和创新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新政策新任务。

  (三) 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力度。在全国率先成立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构建起从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国家联合基金到省内联合基金等纵横联动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资助体系,首次组织实施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重大项目,平均资助力度达4300万元。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九大领域组织实施了六批重大重点研发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总投入近64亿元,带动社会总投入202亿元。

  (四) 做好政策的执行落实工作。在全面执行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对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增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切实降低企业研发成本。2018年,通过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全省共有34417家科技企业享受1216亿元税收优惠,通过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税收减免总额达434亿元。开展科技型企业家高级职称评审试点,推动“科技型企业家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落地,2019年首批试点共有89人获得高级职称。推动科技创新券实行“全国使用、广东兑付”,为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者提供一定的资金和服务支持,同时打破地域限制,鼓励港澳、省外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为广东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并可享受省内服务机构同等待遇,受惠科技型中小企业达2060家。组织实施“广东省产学研专利育成转化中心”培育计划,目前省市两级共有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224个。

  二、发挥政府采购激励自主创新作用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政府采购应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018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要求完善创新创业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发挥采购政策功能,加大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核心关键技术的采购力度,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财政厅先后印发了《关于政府采购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和《政府采购支持创新驱动发展试点工作方案》,通过预留采购份额、首购方式开展试点工作。在日常管理中,省财政厅依法规范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行为,鼓励采购人采购本土替代性产品,强化“国货意识”。

  三、构建开放型的自主创新体系

  (一) 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一是印发了《关于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鼓励港澳地区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我省财政科技计划。截至目前,港澳机构参与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累计已直接跨境拨付资金超过1700万元,推动粤港澳三地加强科技合作交流。二是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创新人才所得税税负差额予以补贴,促进境外高端创新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内自由流动。三是推动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实验动物平台、科普基地向港澳开放;率先启动建设首批10家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四是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积极发展与世界创新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交流和创新合作,举办高交会、海交会、人工智能大会等系列高端交流活动,大力引进国际高端资源,推动我省企业和研发机构“走出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创新开发新格局。

  (二) 积极利用外资推动我省制造业上台阶。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及其修订版(简称外资十条),加大财政奖励力度、加强用地保障、扩大市场准入领域。各地各部门也出台了多项配套措施,全力支持外资工作发展。2019年,全省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项目)14350个,实际利用外资1522亿元,增长4.9%。日本东丽高端新材料、西门子变压器智能化工厂等一批高质量工业项目加快落地建设,有效利用外资持续补强我省产业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四、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一) 为科研人员提供宽松的科研环境。落实中央科技“放管服”改革要求,已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政策文件,建立了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一是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比例,完善评价激励机制,绩效支出安排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向一线科研人员和中青年科研骨干倾斜。二是建立高端科技人才年薪制管理制度,对全时全职承担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的团队负责人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可实行年薪制管理,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管理,切实加大对高端科技人才的激励力度。三是项目实施过程中,赋予科研人员技术路线调整优化决策权、科研单位直接费用科目调剂权。

  (二) 加快培养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创新青年人才。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发展的意见》,推进培育高层次青年人才工作,并且特别注重加强我省博士后青年人才队伍的国际化培养,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一是2019年和2020年组织实施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博士后派出项目,资助共2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二是优化调整我省博士博士后人才工程项目。将“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和“扬帆计划”博士后扶持项目进行整合,优化调整为“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包含“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和“东西两翼及北部生态发展区博士后引进项目”。其中,共有550人入选2019年度“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三是组织实施我省“众创杯”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和“广东(佛山)博士博士后人才交流与科技项目对接会”,切实为博士博士后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搭建平台、营造氛围。截至目前,全省共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99家、科研流动站178家、创新实践基地401家、博士工作站426家,全省在站博士后8410人,比2015年增加6310人,增长率达300%,居全国前列。

  (三) 不断提升全省技能人才水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关于提高我省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支持和鼓励引进海外具有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重大业绩成果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开展科技攻关、技术革新和工艺研修,鼓励企业对作出重要技术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每两年开展“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评选推荐活动,树立南粤工匠精神。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的目标要求,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加大科技政策的落实力度;推动采购单位发挥主体作用,加大对国产货物和服务的支持力度,不断健全政府采购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为国内自主创新产品提供充分的市场资源;通过发挥“双区驱动效应”,继续加强与发达国家及创新型国家的合作,夯实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基础,打造开放型的科技创新体系;并通过破除“四唯”现象,靶向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为建设科技强省提供人才支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省科技厅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