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科函实字〔2021〕643号
张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请省加大力度支持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中山先进低温研究院纳入广东省“十四五”规划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议》(第1240号)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协助中山先进低温研究院落地建设
省科技厅与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同组织了对中山先进低温研究院的专家论证会,协助中山市办理了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中山先进低温研究院的事业单位登记工作。通过设立中山先进低温研究院,支持其在能源安全、资源安全等重点领域内开展前沿基础研究,集聚全球顶尖的研发团队,产生一批突破性、引领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二、积极推动中山先进低温研究院纳入广东省“十四五”规划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撑性科研平台。您提出的将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中山先进低温研究院纳入广东省“十四五”规划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议,对我省推动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省政府将积极推动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中山先进低温研究院等项目列入《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结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意见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文件,加强对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中山先进低温研究院等创新平台的研究论证,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推动有关科研平台和大科学装置等列入有关规划文件;二是通过省科技计划体系的平台建设、科研项目、人才团队等方面给予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科技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省科技厅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