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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79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1-05-24 11:15:10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粤科函高字〔2021〕614号

赵莉瑜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科技为支撑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第0795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围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实施科技创新组合拳,落实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精准减税降负,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释放了科技企业创新动能,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全省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一、采取系列措施,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一)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为加强对科技型企业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省已实施多项支持政策。一是大力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不断壮大我省科技型企业队伍。截至2020年,全省(含深圳)存量高新技术企业超5.3万家,全省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37029家。二是在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增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切实降低企业研发成本。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积极申请相关政策支持。三是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为中小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提供资金和服务支持,并逐步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助比例。四是实施科技金融服务支持,设立省级科技风险准备金池,并联合有条件的地市设立当地的科技风险准备金池,对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等业务发生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设立省创新创业基金,重点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 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一是修订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明确实行产权激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允许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项目所形成的新增职务科技成果,可以由项目承担单位与科学技术人员依法约定成果使用、处置、收益分配等事项。对高校、科研机构以市场方式取得横向项目,其成果归属可据合同约定使用和分配收益,给予科技人员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号),鼓励省内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省内初创型科技企业,对投资初创型科技企业的省内创业投资企业,省财政根据其累计投资额给予一定的奖补。2021年省财政安排科技与金融结合相关专项资金预算,专项用于对创投企业的奖补。三是支持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建立财政奖补制度,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签订的除关联交易以外的登记技术合同交易额,以及引进境外技术交易额给予一定奖补,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四是围绕产业发展“卡脖子”技术瓶颈,推进实施九大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采取竞争申报、定向委托、揭榜制等多种形式面向全国组织,截至目前,已组织7批共360多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2020年,我省在5G、芯片与软件、高端装备等领域组织实施3批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共立项209个,项目总投入93.6亿元,财政资金投入约27亿元。209个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全部属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模式及高端装备示范和应用方向,超半数项目由企业牵头承担,企业中大部分为民营企业。

  (三) 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一是修订出台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明确支持企业、高等学校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共建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科技创新基地或者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引导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二是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建工作。近年来,省科技厅多次组织实施了广东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建工作。2020年,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紧急支持有关技术创新联盟成立并分别征集成员单位的通知》,面向省内外及港澳地区征集联盟成员单位,组建传染病诊断试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粤港澳实验动物共享服务与技术创新联盟、新发传染病疫苗研发技术创新联盟等3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相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服务机构等均可申请成为联盟成员单位。三是多举措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除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外,省科技厅正大力推进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议相关科技型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围绕自身发展需求,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将持续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支持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成果转化对接,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强化科技型企业服务培育,持续壮大科技企业队伍,提升发展质量,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完善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顶层设计。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组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二) 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技型企业支撑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主体作用,推动企业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对接,实施生物医药与健康、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精密仪器设备、前沿新材料、区块链与量子信息、激光与增材制造等产业集群行动计划,谋划布局一批头部项目,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先进产业集群。

  (三) 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加强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推广。同时,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依托龙头企业、链主企业,新筹建一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支撑和引领实体经济做大做强。

  (四) 实施创新创业金融支撑行动。扩大我省孵化基金总量规模,加大孵化基金设立和投融资情况考核力度。支持行业协会联合孵化载体、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和各类金融机构,开展专场对接会。推动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和在孵企业在广东省科技创新专板和新三板挂牌上市,进一步推动在科创板、创业板、主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推动科技金融融合。

  (五) 持续开展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持续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工作,积极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不断壮大我省创新型企业群体,遴选培育发展一批未来型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细分领域领军企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充分发挥创新型领军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引导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支撑我省区域创新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省科技厅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