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8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1-06-14 15:05:08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粤科函规字〔2021〕729号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我省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进程中切实增强科技支撑的提案》(第20210383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科技支撑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使命任务,要求广东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主战场中选准自己的定位。省委、省政府着眼大局、立足实际,提出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努力方向。

  当前,全球经济内生增长动力不足,世界贸易体系、全球产业布局发生深刻调整,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布局方面遭受冲击。作为地处改革开放、国际竞争最前沿的广东,只有把发展主动权更加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以科技自立自强为基点,打通堵点、补齐短板,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才能从根本上为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可靠的支撑。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会提出“在我省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进程中切实增强科技支撑”的提案,着眼担负起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抓住了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符合广东的实际,意义非常重大。我们必须坚持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战略支撑,切实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全面优化升级,不断增强供给体系的韧性和竞争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广东贡献、展现广东担当。

  二、推进科技支撑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有关情况

  全省科技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以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带动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广东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提供科技支撑。

  (一)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打造国际科技创新高地。一是推动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构建成形。认真贯彻“双区驱动”战略,充分发挥“双城联动”作用,印发实施《广东省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深圳河套、珠海横琴“两点”为结合点,以广深港、广珠澳“两廊”为主骨架的大湾区创新布局加快形成。二是推动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起步成势。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获国家批复,松山湖科学城、光明科学城、南沙科学城建设全面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其中散裂中子源建成并完成超过350项国内外科研用户课题,强流重离子加速器、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等加快推进建设。三是推动粤港澳协同创新取得积极进展。加强与港澳创新资源对接,推动“钱过境、人往来、税平衡”等规则衔接,支持港澳机构牵头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财政科研资金直接过境拨付累计超亿元。推进粤港澳高校科技合作交流,实施粤港、粤澳联合资助计划,启动建设20家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大力支持港澳青年来粤创新创业。四是携手港澳主动参与全球科技创新合作。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与世界主要创新型国家科技交流合作,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展联合科研攻关,推动中科院广州健康院、中山大学等深度参与欧盟地平线计划,推动创建中国—乌克兰材料连接与先进制造“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

  (二) 布局建设重大战略科技力量,着力强化科技创新源头供给。一是争取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落地。挂牌启动建设国家实验室,成为全国目前唯一拥有2家国家实验室的省份,加快3家国家实验室在粤基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正式挂牌并启动建设,成为继京津冀之后全国第二家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同时推动新型显示、第三代半导体等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获批建设。二是优化完善实验室体系。围绕网络空间、再生医学、先进制造、海洋、新材料等领域,采取“一室一策”“核心+网络”等模式组建10家广东省实验室,逐步成为我省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的中坚力量。目前,全省已初步构建起以2家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由10家省实验、30家国家重点实验室、430家省重点实验室、20家粤港澳联合实验室、1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以及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组成的高水平多层次实验室体系。三是加强“双一流”高校和学科建设。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推动出台《教育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大湾区大学等新建高校建设,积极推进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等粤港澳合作办学。截至2021年3月,全省共有14所高校入选US News、ARWU、THE和QS四大排行榜,18所高校108个学科入围ESI全球排名前1%、10个学科入围前0.1%。四是加强基础研究布局和投入。成立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探索设立系列省市、省企联合基金,初步构建起从重大项目、国家联合基金到省内联合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较为完善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资助体系。布局实施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平均每个项目资助强度超4000万元,在新材料、量子通信等领域取得阶段性进展。2020年,我省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4486项、居全国第二。

  (三) 持续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速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一是部省市联动实施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主动承接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部省联动实施“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重点专项,其中我省科研单位牵头承担项目31个,占项目总数38.27%。部市联动实施“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是全国首个部市联动重点研发计划专项,深圳市科研单位牵头及参与承担项目17个,有力促进了相关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二是深入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积极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广东路径”,围绕保障产业链安全和破解“卡脖子”难题,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等九大重点领域布局量子通讯、芯片软件和计算、5G、区块链、人工智能、新材料等一批“先手棋”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投入71.2亿元,带动社会及其他投入约156亿元,进一步提升了我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推动部分关键核心技术及产品迅速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及禁运局面。三是加快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加强省部院产学研合作,聚焦产业发展方向,以不定编制、不定经费、不定职能、省市联合支持、地市承接为主的方式,鼓励高端科研机构与地市联合建设高水平研究院21个、新型研发机构251家。推进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打造华南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入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主战场。2020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3465.9亿元、同比增长52.5%,总额居全国第2位。

  (四)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撑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一是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全省高企数量达5.3万家,企业总数、总收入、净利润等均居全国首位;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超3.7万家,占全国18.69%;科技企业孵化器1036家、众创空间1037家,累计毕业企业超1.8万家,在孵企业超3.2万家,培育上市(挂牌)企业668家。二是提升企业技术研发能力。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建设创新平台,全省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超过43%。实施企业研发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在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增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三是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围绕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和培育壮大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集群,加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以科技创新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全省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56.1%、31.1%,以数字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经济增加值达2.8万亿元、占GDP的25.2%。

  (五) 加大引育高水平创新人才,不断夯实科技创新发展的人才支撑。一是优化实施省重大人才工程。推进“珠江人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柔性引才引智,2020年累计引进55个创新创业团队、624名高层次人才。创新实施“银龄专项”,引进包括27名外籍院士在内的高层次退休专家。全面扩大实施“海外名师”项目,邀请40个国家和地区的424位名师大家来粤开展交流合作。二是优化高端人才服务管理。深入实施人才优粤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归国人员和外籍高层次人才累计发放3221名,其中外籍人才560名,可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及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等14个方面“一站式”便利服务。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权责事项下放至地市,贯彻落实大湾区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为8810名境外人才补贴退税23.9亿元。三是健全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深入推进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坚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坚决破除“四唯”现象。持续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印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等,按照“能放尽放”原则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实施科技型企业家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2020年全省有83家企业的175名企业家获评高级职称。

  (六) 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塑造优化科技创新生态。一是完善科技计划管理机制。出台科技计划项目监督规定,从立法层面全面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监督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管理。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制度,将部分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权限下放至各地级以上市。探索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赋予省实验室正高职称评审权、自立项目视同省科技计划项目等自主权限。二是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认真贯彻落实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组织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和省科学院等3家试点单位分别完善各自的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决策机制和转化收益分配机制,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三是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推动广东省、科技部和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做好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引进工作。发挥省创新创业基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带动作用,支持广州、深圳打造风投创投中心,吸引社会和金融资本400亿元,强化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有力支撑。

  三、推进科技支撑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下步工作

  下一步,全省科技工作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精神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吸纳借鉴提案中增强科技支撑的各项有效建议,结合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工作部署推进落实,打造体现国家使命、具有广东实力的“科技王牌军”,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奋力书写科技自立自强的广东篇章,在我省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进程中切实增强科技支撑、贡献科技力量。

  (一) 着力推进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为牵引,推进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和南沙科学城协同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国家新型显示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进度。高标准建设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加强对10家省实验室创新资源整合和倾斜力度,积极对接重组调整国家重点实验室。完善散裂中子源、强流重离子加速器等已建、在建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智能化动态宽域高超声速风洞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争取建成若干高水平研究型高校。

  (二) 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原始创新。实施新一轮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三年攻关,突出重点、区分层次布局一批战略专项、重大专项和重点专项,部省市联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重点专项,力争加速打破国外技术垄断、甩掉“卡脖子”的手。对接国家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编制广东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积极创建应用数学中心、量子科学中心等重大基础研究中心。充分发挥省级财政基础研究投入引导作用,建立多层级协同联动的多元社会投入体系,增强全社会基础研究投入力度。

  (三) 支撑引领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做大做强10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1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聚焦产业共性短板开展技术协同攻关,用科技创新挺起广东制造的产业脊梁。深入推进“广东强芯”“广东铸魂”等行动,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产业上中下游贯通,全力做好稳链补链强链控链工作。持续推进高企“树标提质”行动,着力巩固壮大一批核心技术突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发展提升一批掌握“专精特新”技术的隐形冠军企业,培育打造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深入实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布局新建一批省级高新区,真正把高新区打造成为产业集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

  (四) 积极拓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快打造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全力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加强粤港澳高校合作办学,持续推进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继续实施粤港、粤澳联合资助计划,完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加大力度吸引全球顶尖实验室、科研机构、高校、跨国企业在粤设立科学实验室、全球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对接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建立海外离岸创新中心。

  (五) 增强创新人才智力支撑。制定实施人才强省建设意见和加快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引进培育更多国际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积极设置交叉学科专业,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完善人才服务工作,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拓展外籍优秀青年人才签证发放范围。更好发挥深圳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高交会,广州海交会等人才交流平台作用。

  (六) 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把更多精力从分钱、分物、定项目转到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上来。探索推行竞争择优、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多元化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推动扩大高校、科研机构科研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深化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评估改革。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重组省科技奖励体系,加强科研诚信与科研伦理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省科技厅

                           202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