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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5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21-06-09 17:51:13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粤科函实字〔2021〕704号

谢志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单位意见,现办理意见如下:

  深圳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是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空间载体。省科技厅深入贯彻国家“双区”建设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按照科技部、教育部、省政府联合印发的《深圳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建设方案》,支持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建设和发展,推动打造国家实验室创新生态样板。

  一、加强省级层面规划和政策支持

  将深圳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建设纳入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和科技创新强省行动纲要,推动科教城打造“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重要创新节点,加强与走廊内其他创新节点的协同联动,强化对科创中心建设的有力支撑。支持科教城内各类实验室、科研院所和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组织实施省科技计划项目,以重大项目和任务带动科教城创新能级提升。积极吸引国家大院大所、高等院校、中央企业等在科教城内布局建设高水平协同创新研究院,以及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快集聚重大创新平台和资源。

  二、支持加快建设鹏城实验室

  近年来,广东省在重大项目布局上积极支持鹏城实验室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鹏城实验室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21项,资助金额近2亿元。支持鹏城实验室围绕网络通信、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信息安全、软件、芯片与计算等领域开展自主项目攻关,其中6个自主科研项目纳入省级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经费约10亿元。在省市共同努力下,向教育部申请专项下达150名博士研究生名额,用于鹏城实验室与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近期,省科技厅正联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强化协同保障,加大对重大任务布局、重点人才引进、大科学设施研制、基础园区建设及运行管理等财政投入,省市联动保障和支持鹏城实验室建设。下一步,将持续在制度先行先试、事项审批、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支持鹏城实验室吸引整合全球创新资源,加快打造战略科技力量。

  三、支持设立成果中试转化机构

  关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省科技厅将推动建立省市联动机制,吸引国内外一流科研力量加强在深圳布局,鼓励大型央企设立研究院、研发中心等,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及人才培养等工作。同时,修订《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省科技厅支持科教城内深圳航天工业技术研究院等机构申报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并将积极做好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关于技术创新中心分支机构建设,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综合类)、国家新型显示技术创新中心(领域类)、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领域类)已获科技部批复。省科技厅正抓紧研究制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的行动计划,将按照后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西丽湖科教城内的中试基地发展,推动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四、支持构建区域实验室体系

  省科技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自主权,支持深圳市实验室体系建设。目前,支持深圳市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6家,省重点实验室63家,粤港澳联合重点实验室5家。同时,采取稳定资助和竞争性项目支持深圳市实验室体系建设,2020年深圳市省重点实验室专项资助金额达2350万元。下一步,将继续强化深圳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支持以鹏城实验室为引领,在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承担等方面给予深圳市及科教城更多保障支持。

  五、积极落实国家“放管服”的相关政策要求,支持深圳探索创新中外合作办学模式

  学位授权审核制度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我国人才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举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精神,内地任何单位要在某一学科专业授予学位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定并取得授权。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设定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博士硕士学位点申请基本条件和自主审核单位申请基本条件,并依据法定职权批准可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含专业学位类别)。同时办法还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研究生教育发展,逐步有序推进学位授予单位自主审核博士硕士学位点改革,鼓励学位授予单位内涵发展、形成特色优势、主动服务需求、开展高水平研究生教育。自主审核单位原则上应是我国研究生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其学科整体水平高,具有较强的综合办学实力,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新增自主审核单位须严格按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执行,从严控制自主审核单位数量。

  近年来,我省积极落实国家“放管服”的相关政策要求,从省级层面不断支持相关单位探索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同时支持和指导相关单位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争取扩大办学自主权。鉴于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的审批属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事权,不属于省级层面的决策事务,建议委员代表利用适当机会,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反映基层创新实践的改革呼声。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将加强对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加强请示汇报,多层面多角度反映我省创新发展的工作成绩和探索改革意愿,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同时,还将加强对相关单位的政策指导,支持相关单位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

  在科研博士试点方面,经积极争取,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作为率先被教育部列为科研博士试点的2所地方院校,2021年共安排科研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122人,支持2所高校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科研经费支撑博士培养的新机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健全博士生教育投入机制和质量保障体系。代表们提出的“试行境外大学在科教城灵活办学机制”的工作建议,也是我们积极探索的方向。我厅支持科教城在现有框架下开展相关探索,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作出应有贡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科技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