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7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21-06-15 18:20:51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粤科函合字〔2021〕736号

吴克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的建议》(第1070号)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及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粤港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打通粤港、粤澳之间人才、创新要素及金融资金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三地高校资源融合、科创项目协同与金融交流合作,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全力打造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快推进粤港澳高校科技合作交流深入落实“科创12条”等系列政策,充分发挥粤港教育合作专责小组的沟通协调作用,与香港教育局在高校科研合作方面加强交流;支持粤港澳高校合作办学,加快推进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建设和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都会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等港澳高校来粤办学;积极协调省直相关部门推动三地开展要素流动等方面的创新试点,推动高校建立重大科研仪器和平台的共享机制,在人才、资源、平台、成果等方面实行共享:一方面探索以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和产学研中心等为载体的科技合作模式。实施广东高校国际暨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粤港澳高校在双方经济关联较大的产业技术领域联合建立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2020年省科技厅参照省实验室模式立项建设10家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其中广东省高校牵头8家,在深圳市布局建设3家。另一方面广泛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等项目式科技合作,有效推动粤港澳高校科技创新资源的共建共享、优势互补、多方共赢。在疫情防控形势下,克服困难积极对接港澳高校,组织一批青年科研人员赴境外开展访学交流。

  二、依托省重大人才工程引才育才

  一是大力实施“珠江人才计划”,促进港澳人才来粤创新创业。自2019年开始,“珠江人才计划”支持在港澳注册的单位作为团队项目协作单位,极大推动了港澳人才来粤创新创业。二是通过实施“海外名师”等柔性引才项目,邀请包括香港、澳门在内的名师、名家、名医、名匠来粤交流与合作。”

  三、设立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

  省科技厅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面向港澳开放申报,支持广东省创新主体与香港、澳门合作方开展以产业化为导向的研发合作。2020年度共立项支持33项,资助经费330万元。先后引进澳门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快速疾病诊断的检测平台技术”等一批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港澳科技成果落地广东,成功孵化迪奇孚瑞生物科技等一批港澳优秀科技企业。同时,大力推进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支持港澳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在基地内实现成果转化,以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头部优秀企业的产业牵引作用。

  四、完善全省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广东科技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整合科技型企业、金融机构等多方资源信息,投入3.323亿元设立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以风险资金池的形式,联合银行机构为粤港澳大湾区中小微科技企业提供科技创新贷款。二是推动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建立全省首家科技支行,建立特色科技信贷服务机构,制订风险缓释方案,建立“八个单独”信贷审批机制,创新财政资金分担科技信贷风险的政银合作模式。三是发挥省创新创业基金作用。截止2020年12月,省创新创业基金认缴规模401.29亿元,实缴规模238.47亿元,分别实现财政资金放大4.65倍、2.56倍,通过设立66支基金和3个纾困平台,投资项目453个共133.44亿元,投资培育企业中已有40家在境内外上市。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您的建议从高校合作、项目合作与金融合作三个方面入手,强调建立粤港澳之间更加紧密有效的科技创新合作机制,符合我省创新发展实际,对深化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推进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作用,后续我省将在有关工作中积极吸纳借鉴。未来,我省将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导向,打造面向未来、面向产业、面向全球的多元融合的粤港澳协同创新体系,支撑大湾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创性技术成果重要策源地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一是大力提升粤港澳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印发《关于科教融合协同推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作计划》,引导广东省内高校瞄准国际科学前沿,聚焦国家和省重大战略,联合港澳优秀高等院校,整合各自基础研究优势特色,围绕可能催生重大创新和深刻影响未来发展的前沿科学领域,集中力量开展信息、材料、海洋、生命、人口健康等重点学科的研究;同时,支持粤港澳高校积极联合申报国家和省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科研课题。

  二是加大力度优化人才引进方式。一是发挥高等院校在培养科技人才中的基础作用,依托资源优势重构一批新兴学科,以此为抓手加大力度从港澳引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二是依托各类创新平台,吸引港澳高精尖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科学实验、学术交流和产学研合作。三是依托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重大人才工程,集聚培养港澳高层次人才。

  三是不断深化粤港澳协同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粤港澳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开展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努力破除制约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推动粤港澳三方共建共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重大创新平台,为推动港澳高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在大湾区开展科研合作提供平台支撑。

  四是持续实施粤港、粤澳联合创新资助计划项目。继续组织实施粤港澳三地科技系统联合资助计划,共同推动三地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生物医药等三方共同关注的战略新兴领域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培育一批头部、重点企业,促进粤港澳三地科研合作及优秀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港澳高校与广东共同设立科研合作专项资金和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人工智能、5G建设、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项目和产业的联合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港澳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建立粤港澳科技成果库,用后补助、创新券等形式优选支持重大优秀成果项目在大湾区转移转化。

  五是着力推广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主体的普惠性科技金融。一是大力推动创业投资发展。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设立事项,联合省财政厅、国资委以及出资平台单位等尽快确定出资权益,开展商务谈判,签订合伙协议,推动基金早日注册落地。二是充分发挥省创新创业基金作用,引导创业投资机构落户广东并加大对大湾区初创型科技企业支持力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科技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省科技厅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