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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2、171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22-06-30 10:16:38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粤科函区字〔2022〕1006号

凌巍巍刘剑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北部生态发展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第1032号)和《关于支持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议》(第1715号)收悉。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两个建议合并办理。我厅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厅领导亲自部署并制定工作计划。经综合省财政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我省开启新一轮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察认定工作。其中,2020年2月认定6家,2020年12月认定11家。17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认定以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以申促建”,新布局建设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经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引擎。2021年,17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计实现营业收入近9000亿元,平均每家营业收入超过500亿元;共计实现工业总产值超过5000亿元,工业增加值约1000亿元。

  一、关于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情况

  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科技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粤府办〔2019〕22号),明确“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市县财政承担主要支出责任,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统筹给予支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重大区域性创新载体,对地区创新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省科技厅深入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19〕28号)等文件要求,指导地市强化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主体责任,鼓励北部生态发展区各地市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缴的财政贡献和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予一定奖补,强化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的资金支持,例如清远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清府〔2021〕26号)明确提出“市财政视当年财力情况安排资金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色产业发展、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等,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能力。”

  2020年以来,我省在北部生态发展区分两批次新布局建设了韶关乳源、韶关南雄、清远英德、梅州平远、河源东源、河源江东新区等6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全省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7家)的35.3%。我省大力推进北部生态发展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靠科技创新,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培育与生态功能相适应的经济模式和优势产业,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功能园和示范园。2021年以来,通过“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建设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约6280万。2021年,上述6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营业收入约492亿元,工业总产值约668亿元,集聚高新技术企业178家,取得了良好发展成效。

  二、关于支持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情况

  2020年7月,汕尾市政府正式向省政府提出将海丰经济开发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此后,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厅征求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厅局意见,指导园区不断完善申报材料;2021年7月,我厅组织专家组开展对园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申促建”考察工作,并敦促园区根据专家意见加强整改;2021年11月,汕尾市科技局和海丰县政府按照专家考察综合整改意见,制定《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以申促建”整改方案》。目前,我厅已按程序组织召开专题会、党组会研究,关于推荐认定海丰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建设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报送省政府待批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海丰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科技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加强与北部生态发展区地市科技部门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流沟通,引导各地市和县区按照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要求,主动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主体责任,加大对园区建设的扶持力度。二是协同省财政部门争取在省级科技项目、转移支付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专项资金中对北部生态发展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予以倾斜支持,给予海丰经济开发区适度经费支持。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各地市赋予有条件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级财政管理权限,提升财政自主支配能力。三是持续加强对北部生态发展区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丰经济开发区的指导与服务,指导园区加强整改,“以申促建”,不断完善创新体系建设,集聚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将相关园区打造成为本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科技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省科技厅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