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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1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22-06-20 16:30:44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粤科函资字〔2022〕900号

汤依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省投资平台在清远设立引导基金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创新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资本引擎,对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省非常重视清远市创业投资发展,通过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组建清远区域性股权投资基金、大力推动省属国有企业搭建与清远深度合作的投资平台等方式,加大力度培育地方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型产业,助推清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已发起设立区域性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清远发展。2018年11月15日,我省通过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粤创新创业基金与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发起设立广东粤科清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粤科清远基金”),总规模1.05亿元,基金管理人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金融集团”)下属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粤科清远基金是粤创新创业基金首支布局在清远地区的区域性子基金,是省委省政府支持粤东西北发展相关政策的具体体现,主要投向清远地区科技型企业,支持清远地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截至目前,该基金虽然并未在清远实际投资,但已开展了实际运作,对多个企业启动了投资立项程序并进行了尽职调查,将多个项目纳入培育计划。2022年,粤科清远基金加大了对清远地区项目的挖掘和支持力度,投资团队于年初实地走访调研了一丞阻燃等项目。

  二是积极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与清远开展合作。粤科金融集团在清远市积极布局项目,利用其他资金先后通过直接投资、子基金投资等形式,在当地投资培育豪美新材、东鹏控股、聚石化学等3家上市公司。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控股公司”)与清远市政府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双方于2021年12月27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通过技术咨询、资本运营、基金投资、股权管理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围绕清远市农业农村、新兴产业等领域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推动落实相关合作项目设立。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联合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推动省投资平台、政府引导基金加强在清远的布局,为清远市科技、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推动粤科清远基金加快投资进度。督促粤科清远基金管理人强化区域基金的定位,根据“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原则加快基金的实际运作,加大对清远当地科技创新项目的挖掘、培育力度,结合前期调研情况,加强对当地企业投前辅导、投中路演、投后评级的“一条龙服务”,提升清远地区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提高投资效率。二是推动省属企业深化与清远的合作。推动恒健公司落实与清远市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清远市当地产业规划和重点发展产业链挖掘、梳理一批根植性强的产业链“链主”企业,推动恒健控股公司与清远市政府、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投资机构等共同组建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支持“链主”企业。同时,引入产业链优质基金管理人,配合当地政府引进产业链薄弱环节或上下游重要企业,支持清远市强链补链延链工作,形成更具有核心竞争力和特色优势的产业集群。进一步发挥粤科金融集团等国有创投机构的作用,引导多元化资本投入清远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域,吸引更多优质产业、高端技术、优秀人才落户清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科技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省科技厅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