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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27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3-07-18 16:12:54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粤科函产字〔2023〕1000号

曹建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新型研发机构支撑制造强省建设的提案》(第20230275号)收悉。经综合省委组织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方面开展工作

  (一)通过制定政策措施为新型研发机构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新型研发机构作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建设对于助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科研力量布局、强化产业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重要作用。广东省作为新型研发机构的发源地,是国内新型研发机构数量最多的地区,近年来通过立法、出台省直部门管理制度等方式,多角度、全链条地为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为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健康发展、提升组织机制优势增效赋能。目前我省已出台的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政策有《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第十七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试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0号)等,分别从与国有科研机构同等待遇以及有关研发、税收、用地、人才激励、专项资金、地市扶持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通过专项支持、政策倾斜等方式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建设

  在培育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过程中,省科技厅意识到粤东西北地区经济、科技基础较为薄弱,在评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中对粤东西北地区给予政策倾斜,粤东西北地区每年获得省级认定的机构数量不断增长(如下图所示)。截至2022年底,我省共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77家,其中粤东西北地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共计56家,占全省的20.2%。在财政资金支持方面,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创性地设立奖励性后补助专项资金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建设,主要包括初创期建设、研发费补助、科研设备补助、创业孵化补助等方面,提升自我造血能力,推动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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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016-2020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粤东西北地区增长数量(单位:家)

  2019年我省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中提出,“对在粤东西北地区建设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省财政给予启动经费支持,经认定为省新型研发机构且评估优秀的,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补”,粤东西北地区现已有24家机构获得1.86亿元资助。

  (三)粤东西北地区新型研发机构在支撑产业升级、服务地方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粤东西北地区新型研发机构虽处于起步阶段,但经过近几年的培育,在支撑产业升级、服务企业开展科研攻关方面取得可喜成绩。截至2022年底,56家新型研发机构覆盖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海洋技术、农业技术等领域,承担国家、省市级项目410多项,有效发明专利630多件,创办企业330多家,服务企业近1200家,其中2022年实现成果转化收入达5.7亿元,近三年以技术服务企业获得收入达6个多亿。

  (四)粤东西北地区新型研发机构成为集聚人才的重要平台

  粤东西北地区新型研发机构在集聚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服务人才上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2年底,56家新型研发机构汇聚科研人员近1500名,70%以上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博士人员近300名,占比20%,科技领军人才32名,创新团队34个,高级职称人员近300名,新型研发机构已成为当地吸引高水平人才的重要基地。

  同时,为实现粤东西北地区人才集聚,省委组织部大力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战略,优化实施“扬帆计划”,全方位、全链条打造重点产业人才队伍。“扬帆计划”实施以来,共柔性引进院士11名,引进科技领军人才271名、博硕士1000余名,精准引进了创新创业团队、产业科研团队等261支队伍开展“卡脖子”等关键技术攻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进人才驿站建设,截至2022年12月,已建成县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79个、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600个。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推动高水平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合人社部门出台我省产业技能根基工程、新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等政策措施,引导优质企业创建“产教评”融合型技能生态组织,打造产业集群高技能“新工匠”队伍。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认真研究并充分吸纳您的建议,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会同相关单位进一步优化支持措施,精准施策,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型研发机构支撑科技创新强省建设。

  (一)探索新型研发机构稳定支持政策

  探索采用研发经费后补助、负面清单等方式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可持续发展,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新型研发机构建立促进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探索对粤东西北地区引进、联合建设的国家级、省级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分支机构按规定予以倾斜支持。

  (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与地方企业、行业的深度融合

  鼓励引导新型研发机构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加强产学研合作,强化协同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集成创新、组织平台等优势,组建跨领域、大协作、高强度的创新基地和创新联合体。

  (三)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向粤东西北地区集聚

  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大职称评审权下放力度,加快向符合条件的省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大型骨干企业下放主体系列职称评审权。积极探索建立适应人才、知识、创新要素聚集的高校、科研事业单位薪酬分配激励机制,完善科研人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的收入分配倾斜措施,加大科研单位薪酬分配自主权。进一步优化提升人才学习、创业、就业、居住、流动等环境建设,增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

  (四)积极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搭建成果转化对接桥梁,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实现技术和需求的有效对接;优化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积极性探索引进战略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通过入股研发机构主导研发和成果转化,提升成果转化成功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省科技厅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