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340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科函政字〔2023〕1028号
刘建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广东制造业创新高地的提案》(提案第20230340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您的提案,经综合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锻造制造业创新领军企业”意见的答复
近年来,我省坚持制造业当家,持续优化企业创新发展政策环境,多措并举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一)积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1.完善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科研经费投入。我省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的若干措施》,引导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降低企业研发成本。2022年,全省(不含深圳)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数量5.7万家,加计扣除额2931.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5%和8.8%。
2.推进创新企业“梯队”培育。增强龙头企业支撑作用,提升腰部企业质量效益,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以“众创空间、孵化器”为主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累计孵化企业约6万家,培育毕业企业超2万家,孵化了一大批如大疆、小鹏汽车等研发投入高、知识创造力强的科技企业。2022年全省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6.6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存量达6.9万家,累计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67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8946家。根据火炬统计快报,2022年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总额达11.6万亿,上缴税费3892.3亿元,涌现了华为、美的、腾讯等一批科技领军企业。2022年,全省8家制造业企业进入世界500强榜单。目前,全省累计入选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132家,其中2022年新增入选第七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47家(含深圳20家),新入选企业数量为我省历届最多。累计培育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61家(覆盖14个地市),总数位居全国第二。
3.深化省属国有企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研发投入经费、研发投入强度、高新技术企业户数、专精特新企业户数及等级、研发机构户数及等级、国家级/省级专利奖项及科学技术奖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应用、科技型企业营收及利润等指标纳入省属企业负责人高质量发展经营业绩指标体系,引导省属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二)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
1.以任务为牵引,支持打造创新联合体。以产业和企业需求为导向,聚焦产业链短板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共同推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高端创新资源向科技领军企业集聚,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力、生态主导力、国际竞争力强的世界一流科技领军企业,推动我省重点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产业链自主可控。
2.支持企业建设创新与产学研平台。一是支持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截至2022年,我省共建立省级工程中心7589家,其中依托企业建立6648家,占总数87.6%。二是支持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截至目前,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77家,企业类131家,占比47.3%。三是支持外资企业来粤投资设立研发中心,例如,广州市先后引进丰田、本田、日产三大日系汽车品牌,合作设立相关企业和研发中心,迭代使用先进生产技术和生产线,引进国际化经营管理团队和高水平研发人员。四是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累计培育20批共1536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87家;18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获评“国家质量标杆”称号。企业研发机构已逐步成为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创新载体。
3.推进高校产教融合发展和产学研合作。出台《关于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的实施意见》,一是优先发展新兴专业和人才紧缺专业,以“人工智能+”升级改造传统专业,聚焦战略性“双十”产业集群空间布局和重点细分领域,引导高等学校加快构建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需求的学科专业布局。全省高职院校建设82所省示范性产业学院、88个省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3个高职院校案例入选2021年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二是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组织高职院校与24家行业协会(产业园区)、159家单一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提升在职员工学历和技能。历和技能。三是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近300所院校参与试点工作,累计完成考核62.6万人次。本科高校建成218个产业学院,覆盖电子、通信、农林、医药50多个产业领域。立项建设涵盖各专业学科的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218个。四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设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工作部署,佛山、东莞两地成功获批成为全国首批4家试点之一。将研究生联合培养推广到省实验室、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等重要科研机构。2022年设立广州集成电路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由广州粤芯等6家集成电路头部企业,联合广东工业大学等3所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鼓励和支持高校联合企业共建研发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合开展科研攻关。
(三)突出应用导向,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加强产业基础再造能力建设。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提出“全面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着眼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战略关键领域,重点支持工程化攻坚和平台建设”。加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推广应用。2021年修订实施《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聚焦高端装备、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申报,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推动首台(套)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使用和产业化。
(四)推动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升级
一是出台《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和若干政策措施》等法规政策,成立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指引性文件《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指引1.0》,实施《广东省企业首席数据官建设指南》,明确我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路线图”。二是全国首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引进培育510家优秀工业互联网平台及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开展16个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试点,累计推动超2万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带动60万家中小企业“上云用云”。三是积极培育壮大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广州、深圳持续提升中国软件名城建设质量,广东成为拥有2个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的唯一省份。电子信息制造业销售产值连续31年保持全国第一,软件业务收入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前两位。四是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单位扩充到395家,新增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3个、优秀场景16个,17家企业19个机器人场景入选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优秀场景名单,数量全国前列。
二、对“加强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意见的答复
完善使命导向和任务驱动的联动重大项目组织机制。优化重大科研任务形成机制,瞄准国家和省战略需求强力攻关,重大科研任务更多由产业界、企业家出题。紧扣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电子化学品、精准医学等重点领域及产业,针对性采用“业主制”“主审制”“揭榜挂帅+军令状”“赛马制”等组织方式,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首席科学家+板块委托”推进实施量子科学战略专项,建立非共识、颠覆性创新项目发现、遴选、资助机制。截至目前,我省共组织实施了10批次、657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企业牵头超53%,企业参与的项目超90%,其中,2022年2批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中,企业参与占98.8%
三、对“构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贯通机制”意见的答复
一是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2022年全省基础研究经费投入预计320亿元,占研发总经费比重约7.64%;2023年省财政基础研究预算39.73亿元,确保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比重占省级科技专项资金1/3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和科技领军企业加大基础研究领域投入,逐年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中基础研究投入的占比。二是完善基础研究资助体系。分层次体系化部署基础研究项目,按照战略专项、重大项目和开放性项目三个层次系统部署实施基础研究项目,加快构建完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支持体系。在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中设立企业联合基金,拓宽社会投入渠道。探索设置社会捐赠冠名专项基金,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与龙头企业共同出资,设立6支以企业冠名的省企联合基金,加强对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的基础研究支持力度;瞄准“双碳”目标,推动海上风电产业发展,与企业组建“海上风电联合基金”。围绕产业关键技术的科学问题,引导企业协议投入资金2.57亿元,资助基础研究项目564项,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原始创新支撑。三是完善长周期评价机制,出台《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3〕4号),建立科学有效的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工作体系,提高省级财政科研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完善高校科研管理模式。四是印发《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推广以项目负责人制为核心的科研团队组织模式,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改革科研评价机制,以质量和贡献为核心实行分类评价,建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成果转化等科研业绩等效评价机制,有效破除“重数量、轻质量”、“重论文轻专利,重课题轻转化”的评价导向。
四、对“完善科研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意见的答复
(一)优化省财政科研资金管理
一是制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建立稳定科研经费支持和长周期评价机制,支持领衔青年科学家自主确定科研课题、选聘科研团队、安排经费使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强化科研诚信建设,树立“红线”意识,在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中全面开展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除了十类严禁列支的项目和范围外,科研人员充分拥有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并取消了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限制,全面实行定额包干资助,科研人员在提交项目申请书和任务书时无需编制明细费用科目预算。2022年,所有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全部纳入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受惠项目约5000项,科研人员获得感显著增强。
(二)完善横向项目经费管理方式
高校科研人员承担的非财政性资金来源的横向项目经费,按照“谁投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委托单位与项目承担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并纳入监管。横向经费的使用不受纵向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和比例的限制;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经高校同意后可由项目组自主支配。在完成合同任务、经委托单位验收同意的前提下,横向经费的结余部分可按高校制订的管理办法统筹用于科研直接支出,或按一定比例以科研绩效的形式直接奖励项目组成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科技厅与有关职能部门将认真研究并吸纳提案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惠企政策体系,营造更好创新发展环境
一是研究出台《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以科技立法的形式,进一步优化我省科技创新环境;加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若干措施》,研究制定推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主体地位。二是持续抓好科技政策宣传,指导各地市科技部门加大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科技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广泛推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等。做好新政落实情况摸底调研,针对部分区域开展专门调查统计,对有代表性的科技企业开展访谈调研,深入了解新政落地落实情况。三是研究企业基础研究补助可行性,探索对有基础研究投入的企业探索实施财政经费后补助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
(二)加强企业创新要素供给
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向科技企业开放共享仪器设备。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优化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扩大科技信贷投放规模。支持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健全科技人才双向流动机制。二是夯实产业链创新链发展根基,以产业和企业需求为导向,聚焦产业链短板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共同推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高端创新资源向科技领军企业集聚,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力、生态主导力、国际竞争力强的世界一流科技领军企业,推动我省重点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产业链自主可控。
(三)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一是加快改革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制机制,着力健全总揽全局、权威高效的决策指挥体系,统一调配、利益捆绑的资源配置体系,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深度融合。二是持续优化全过程组织管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在项目选题、遴选、实施、应用、评价等环节中的参与度,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推广新型项目组织方式,在绩效评价中进一步突出市场考验、用户体验。树立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理念,建立和完善尽职免责机制。
(四)健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支持机制
一是进一步创新基础研究项目组织机制,鼓励由科技界和产业界共同围绕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需求凝练科学问题,赋予科学家和平台在科研任务、技术路线和资源配置等方面更大的自主决策权。二是探索设立“广东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专项,建立基础研究稳定支持及长周期评价方式。支持在省内具有基础学科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中,开展前瞻性、引领性和独创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前沿科学探索。三是建立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财政基础研究投入机制,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投入基础研究的比重超过1/3;鼓励社会力量共同投入基础研究,继续在重点领域、前沿领域,重点引导央企、国企、民营龙头企业投入资金,通过公益捐赠投入方式,新设立一批省企联合基金,引导社会各界包括个人公益捐赠投入,统筹用于支持基础研究项目,推动构建全社会支持基础研究的合力。
(五)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成果转化相关制度
一是加快出台《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出台《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聚焦解决科研人员“不愿转”和管理人员“不敢转”的难点、堵点问题,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单列管理两项改革举措一体化推进并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形成改革举措组合拳,在赋权改革解决科研人员“不愿转”的问题基础上,单列管理改革进一步解决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不敢转”的问题。三是研究制定《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明确勤勉尽职界定、免责情形、认定程序、结果运用等操作细节,给予成果所有权人适当风险容忍度,围绕不可抗力因素、成果转化前景不确定性、估值偏差等可能出现的成果价值降低情况,确定尽职免责适用情形,确保尽职免责政策落到实处,营造改革创新、支持实干的良好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省科技厅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