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9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科函基字〔2024〕838号
杨凤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单列农业学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农业学科研究的基本情况
(一)稳步支持农业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农业原始创新能力
一是2019—2023年,省基金支持农业领域基金项目数量稳步增长,截至2023年底共立项支持项目1458项(占省基金支持数量7.88%),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57项、省市联合基金项目367项、省企联合基金项目23项,粤桂联合基金项目11项,获资助项目资金共2.05亿元(占省基金支持经费6.92%)。二是粤东西北作为广东农业农村发展的主战场,为扎实助力乡村振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提升项目)对粤东西北地区按适当比例倾斜支持并单列分组评审。
(二)优化省基金学科申请代码,完善项目评审与评审专家匹配机制
一是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效衔接,同时充分考虑广东高质量发展现实需求,从学科而非产业角度优化省基金学科代码,确保申报项目分组科学、评审专家准确匹配。二是对于需要通讯评审的项目全部由“小同行”专家评审,农业领域项目与同一级学科代码的其他领域项目分组评审,不存在差异化竞争现象;对于需要会评的项目,只要项目数足够也是按照“小同行”专家评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对于您提出的“在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单列农业学科”的建议,省基金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战略部署,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持续加强农业学科的基础研究。
(一)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对农业学科单列赛道,竞争择优
目前,面上类项目申报基数大,“小同行”评议已经满足农业学科单独评审立项的要求。下一步,将加强农业学科杰出青年人才培养,对农业领域的杰出青年项目单独分组进行会议评审,予以适当比例支持。
(二)努力争取引入社会力量支持农业领域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加强与省内龙头企业沟通交流,引导企业通过公益捐赠、设立科学基金等方式投入资金支持基础研究,扩大农业领域的基础研究支持力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省科技厅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