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二期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的通知
粤科函区字〔2020〕68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升我省技术转移人员的职业能力,我厅继续依托科技部认定的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东)——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举办全省第二期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本期培训全部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广东省内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
(一) 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人员;
(二) 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
(三) 科技园区管理高层和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四)政府科技管理和技术转移职能部门负责人;
(五) 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
(六) 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需求分析、成果评价等服务的人员;
(七) 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等。
二、培训地点、时间与内容
(一) 培训地点
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3栋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11月8日期间的周末,共4天(详见附件)。报到时间、地点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东)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要求,安排公共知识模块、政策法规模块(科技法律法规等)、实务技能模块等26门课程(详见附件)。
三、培训考试与证书颁发
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要求,于培训结束组织考试。考试拟于2020年11月8日下午举行。考试合格者,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东)颁发《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取得结业证书者可申请备案为“广东省初级技术经纪(经理)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 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8日9:00~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 报名方式。
扫描二维码在线报名。为保证培训效果,第二期培训共招收学员80人,已入库“广东省技术经纪(经理)人”且已取得编号者优先。参加培训学员以收到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东)核准信息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 培训费用。
本期培训费用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东)承担,学员免费;其他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
(二) 联系方式。
1.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联系人:郑华、何一卓
电 话:15019954090、18188898716
2.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联系人:周彧
电 话:020-83163920
省科技厅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