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新建省重点实验室相关工作的通知
粤科函实字〔2021〕305号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名单已立项公示(粤科公示〔2021〕8号),为做好后续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任务书
(一) 请实验室负责人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打印任务书(一式6份,标准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并签字盖章,于5月10日前由主管单位汇总后报送至“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省科技厅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电话:020-83163930,邮政编码:510033)”;若以邮寄形式报送,收件人为“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同时将任务书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附后),并标注“依托单位(省重点实验室名称)+任务书”。
(二) 任务书签订完成后邮寄返回,或由主管单位派人统一领取,邮寄或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送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
请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尽快制订《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签字盖章后,将纸质件(一份)于9月底前报省科技厅备案。报送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学馆大院3号楼406室。同时将实施方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附后),并标注“依托单位(省重点实验室名称)+实施方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国彬、陈树敏
电 话:020-83163476、83163451
邮 箱:skjt_sysc@gd.gov.cn
省科技厅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