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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时间 : 2021-09-02 15:47:48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粤科函区字〔2021〕1059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定于2021年11月17~21日在深圳举办。本届高交会以“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主题,将举办超过10万平方米的展览展示、论坛、专业技术会议、活动和分会场等活动,充分发挥高交会在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政府要求,由省科技厅继续牵头组织广东团参加本届高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7~21日(周三~周日)

  地点:深圳会展中心

  二、广东展区位置

  深圳会展中心9号馆

  三、项目征集和活动安排

  (一) 参展项目征集。

  围绕“十三五”规划成果、“十四五”规划布局和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领域,广东团主要征集以下展示内容:

  1.聚焦高端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大对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展示,遴选一批高精尖的科技创新技术和产品参展。

  2.聚焦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发展,重点遴选一批双十产业集群的优秀技术成果、有代表性的龙头企业参展。

  3.遴选一批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省实验室等单位在前沿技术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参展。

  鼓励参展单位携带实物展品参展,大会在宣传推广、奖项评选方面优先考虑携带实物展品参展的单位。

  (二) 同期活动。

  为充分利用大会平台,大会期间广东团将举办科技成果路演推介、科技创新合作论坛等活动;鼓励各地市结合实际需求在高交会上组织各类交流洽谈活动,广东团将为此类活动提供协调服务;组织广东团参展单位积极参与大会举办的项目配对洽谈、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专业沙龙和评奖等各类活动。

  四、组织工作要求

  (一) 请各地市、各单位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大会主题,精心组织参展项目,重点展示我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平台等创新主体的项目成果。为提升广东团现场展示和互动效果,要求项目以展板、实物模型或产品、场景应用、互动演示等展示形式为主,增强展区互动体验。

  (二) 各地市可视情况提交3~5分钟地市宣传片,汇入广东团LED屏轮播。

  五、参展费用

  广东团统一负责展位设计布展,由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具体承办。参展单位免收场地费和布展费,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自理。

  六、报名事项

  请申请参展单位于9月24日17:00前,结合项目情况填写《第二十三届高交会参展报名表》,并将表格盖章件、Word版本和项目相关图片3~4张(产品、应用场景、获奖证书等高精度图片,每张图片要求1M以上)报送至电子邮箱。

  广东团将对展示项目进行择优筛选,遴选确定参展名单。

  七、联系方式

  (一) 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

  联系人:丘雅、黄莎莎

  电 话:020-83717947、83163254、15017577461、13316124119

  邮 箱:skjt_huangss@gd.gov.cn

  (二) 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联系人:郭昳琦、杨保志

  电 话:020-83163891、83163862

  附 件:《第二十三届高交会广东团参展报名表》

  省科技厅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