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
粤科函高字〔2021〕132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化、专业化建设,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安排,我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现将科技部火炬中心的通知转发给你单位,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认定为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省级孵化器”)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的主体。
(二)参与并通过本年度省级孵化器认定的主体。
二、申报程序
(一)孵化器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1号)(附件1)的条件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二)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地市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出具推荐函;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函需同步抄送至地市科技管理部门。
(三)材料报送。
1.各申报单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提交后在线下载打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一式5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及电子版(刻录光盘,光盘标注申报单位名称)报送至所属地市主管部门。
2.各地市主管部门填写推荐表(附件2),并将推荐表、本地区纸质申报材料及光盘报送省科技厅,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发送至邮箱。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17:00。
(二)各地市主管部门报送推荐表、纸质申报材料及光盘报送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7:00。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
1.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专业机构):020-83525634、13556180468;020-83163487
2.高新技术处(政策咨询):020-83163872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
附 件: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1号)
3.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操作手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
省科技厅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