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科函合字〔2022〕617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方式及要求
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请各申报单位在6月30日16:00前,将预申报书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至省科技厅(组织推荐部门),逾期填报将不予审核推荐。
省科技厅将在2022年7月8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项目审核推荐。
二、联系方式
(一) 国家专业机构咨询方式。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咨询电话:010-68598010
电子邮件:zfj@cstec.org.cn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咨询电话:010-68598075
电子邮件:sisticp@cstec.org.cn
(二) 省科技厅咨询电话。
广东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
许莹莹、袁艳:020-83561424、83562716
交流合作处:余凯,020-83163863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3.“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4.“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
5.“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省科技厅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