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的通告
粤基金函字〔2022〕39号
截至2022年8月30日17时,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在2023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集中申报期间共收到552家依托单位申报的项目14687项,其中面上项目11631项,青年提升项目1578项,杰出青年项目1249项,卓越青年团队项目229项。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2〕33号,简称指南),经依托单位审查,省基金委通过线上和线下形式审查,2023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拟受理14564项,拟不予受理123项。
本次形式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申请人在职证明不符合指南要求;(2)申请人基础研究经历不符合指南要求;(3)申报书研究内容和目标查重超过(含)40%,涉嫌一稿多报、抄袭。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可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审查状态”查看形式审查结果及原因。如对拟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请项目申请人于9月11日17时前在阳光政务平台上提出复审申请(如对查重结果有异议,请提供相关评估材料),依托单位对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线上填写审查意见后提交至省基金委,逾期不予受理。终审结果将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审查状态”中更新,请9月16日后查看。
联系方式:
省基金委:020-87567835、020-87567807
邮 箱:skjt_sjjwxmb@gd.gov.cn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