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2022年第三期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 2022-11-28 12:00:00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粤科函区字〔2022〕15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升我省技术转移人员的职业能力,我厅委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举办2022年第三期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本期培训计划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机构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东)—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广东省内从事技术转移工作、且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要求取得相应初级技术经纪人资格的人员,具体包括:

  (一) 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人员;

  (二) 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

  (三) 科技园区管理高层和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四) 政府科技管理和技术转移职能部门负责人;

  (五) 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

  (六) 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需求分析、成果评价等服务的人员;

  (七) 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等。

  三、培训方式与地点、时间与内容

  (一) 培训方式

  线上培训

  (二) 培训地点

  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

  (三) 培训时间

  2022年12月2~5日,共4天。全天上课时间为9:00~18:00;晚上直播授课时间为18:45~22:00。具体学习要求、上课要求、课程顺序、作业与考试等由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另行通知。

  (四) 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要求,安排相应课程模块。培训采用课堂授课与案例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学员将完成合计不少于16学时的课程学习(附件)。

  (五) 培训纪律与要求

  严格考勤、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完成每日学习任务,其他要求具体将另行通知。

  四、培训考试与证书颁发

  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要求,完成课程规定学时的学员将参加2022年12月5日举行的统一考试。

  完成课程学时、撰写完成1篇案例分析报告,并且考试合格的学员,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颁发《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 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8日9:00~30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二) 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报名。

20221128cgc01-01.jpg

  为保证培训效果,第三期中级培训拟招收学员30~40人。参加培训学员以收到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东)的正式录取通知以短信通知信息为准。

  注意:为方便后续线上学习,扫描报名申请时请填写个人常用微信对应的电话号码。

  六、其他事项

  (一) 培训费用

  本期培训费用由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承担,学员免交培训费;交通、食宿等费用(如有)由学员自行承担。

  (二)疫情防控

  培训班按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相关管控措施。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沈哲明  

  电 话:0769-22210740

  附 件: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课程表(拟)

  省科技厅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