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
粤科函高字〔2022〕1603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4号)要求,结合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加本年度申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认定为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省级孵化器”)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的主体。
(二)参与本年度省级孵化器认定的主体。
二、申报程序
(一)孵化器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4号)(附件1)的条件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中的“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fhqqy)进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附件2)。
(二) 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地市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出具推荐函;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函需同步抄送至地市科技管理部门。
(三) 材料报送。
1.各申报单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提交后在线下载打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一式1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及电子版(刻录光盘,光盘标注申报单位名称)报送至所属地市主管部门。
2.各地市主管部门填写推荐表(附件3),并将推荐表、本地区纸质申报材料及光盘报送省科技厅,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发送至邮箱。
三、申报时间
(一)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
(二) 各地市主管部门报送推荐表、纸质申报材料及光盘报送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
1.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专业机构):020-83163487
2.高新技术处(政策咨询):020-83163872
3.业务受理:020-83163930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
附 件: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4号)
2.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操作手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
省科技厅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