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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优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实验动物许可事项的公告

时间 : 2024-04-08 11:29:05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粤科公告〔2024〕15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对广东优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组织进行了书面审查及专家评审。按照相关书面审查及专家评审意见,并经研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新申请)

  (一)单位名称:广东优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卫东。

  设施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26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A栋1楼163㎡);屏障环境(大鼠、小鼠,A栋1楼257㎡)。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356。

  有效期:2024年3月31日至2029年3月30日。

  (二)单位名称: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

  法定代表人:廖四照。

  设施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湖路1333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后勤楼1F 218㎡)。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357。

  有效期:2024年3月31日至2029年3月30日。

  (三)单位名称:广州利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区展纶。

  设施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创启路63号创智23号楼。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犬、小型猪,负一层199㎡)。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358。

  有效期:2024年3月31日至2029年3月30日。

  (四)单位名称: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法定代表人:李笑天。

  设施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9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深圳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综合楼2楼200㎡)。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359。

  有效期:2024年3月31日至2029年3月30日。

  (五)单位名称:中山大学。

  法定代表人:高松。

  设施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深圳分中心大楼E4-F1 705㎡;犬、猴、小型猪,深圳分中心大楼E3-F2 1033㎡);屏障环境(大鼠、小鼠,深圳分中心大楼E2-F3 741㎡、深圳分中心大楼E3-F3 1133㎡、深圳分中心大楼E3-F4 1133㎡、深圳分中心大楼E3-F5 1259㎡、深圳分中心大楼E3-F6 1219㎡;豚鼠、兔,深圳分中心大楼E4-F2 735㎡)。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360。

  有效期:2024年3月31日至2029年3月30日。

  二、准予以下实验动物生产许可(新申请)

  (一)单位名称:中山大学。

  法定代表人:高松。

  设施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适用范围:SPF级(大鼠、小鼠,深圳分中心大楼E1-F5-A  1140㎡、深圳分中心大楼E1-F5-B  637㎡)。

  许可证号:SCXK(粤)2024-0072。

  有效期:2024年3月31日至2029年3月30日。

  三、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延续)

  (一)单位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

  法定代表人:王伟。

  设施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药科楼C1栋4楼274㎡)。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202。

  有效期:2024年4月23日至2029年4月22日。

  (二)单位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

  法定代表人:王伟。

  设施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针灸楼二楼137㎡)。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144。

  有效期:2024年4月23日至2029年4月22日。

  (三)单位名称:东莞瑞健杏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金国。

  设施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桃园路1号10栋501室。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313㎡)。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203。

  有效期:2024年4月23日至2029年4月22日。

  (四)单位名称:华南农业大学。

  法定代表人:薛红卫。

  设施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实验动物中心负1楼87㎡;犬、小型猪,实验动物中心西1楼410㎡;猴、小型猪,实验动物中心东1楼440㎡);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实验动物中心西3楼南侧250㎡、实验动物中心西3楼北侧280㎡、实验动物中心东3楼南侧300㎡、实验动物中心西4楼540㎡、实验动物中心东5楼530㎡;大鼠、小鼠(隔离器),实验动物中心东3楼北侧240㎡;大鼠、小鼠、鸡(隔离器),实验动物中心西5楼385㎡】。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136。

  有效期:2024年3月31日至2029年3月30日。

  (五)单位名称:广东省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桂友。

  设施地址: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南路68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地鼠、兔,A栋一楼417㎡;兔,A栋二楼539㎡;犬、小型猪,A栋一楼958㎡);屏障环境(大鼠、小鼠,A栋三楼503㎡、C栋二楼203㎡)。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159。

  有效期:2024年3月31日至2029年3月30日。

  (六)单位名称: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江韩。

  设施地址: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景岳路6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B2栋5楼北侧87㎡);屏障环境(大鼠、小鼠,B2栋5楼北侧179㎡)。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201。

  有效期:2024年4月23日至2029年4月22日。

  (七)单位名称:广东省保化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伟东。

  设施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80号科技创新基地。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A区5楼1区262㎡、C区6楼69㎡;豚鼠、地鼠、兔,A区5楼2区188㎡);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鸡(仅限鸡蛋),C区6楼121㎡】。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257。

  有效期:2024年3月31日至2029年3月30日。

  四、准予以下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延续)

  (一)单位名称:华南农业大学。

  法定代表人:薛红卫。

  设施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

  适用范围:SPF级(小鼠,实验动物中心东4楼468㎡)。

  许可证号:SCXK(粤)2024-0048。

  有效期:2024年3月31日至2029年3月30日。

  (二)单位名称:广州市旭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艳兵。

  设施地址:开平市三埠街燕山村民委员会动物场。

  适用范围:普通级(食蟹猴、猕猴,1455㎡)。

  许可证号:SCXK(粤)2024-0045。

  有效期:2024年3月31日至2029年3月30日。

  (三)单位名称:安凯毅博(肇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艳薇。

  设施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同攸岗村马石岗。

  适用范围:普通级(食蟹猴,6380㎡、7000㎡)。

  许可证号:SCXK(粤)2024-0016。

  有效期:2024年3月31日至2029年3月30日。

  (四)单位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花东信华实验动物养殖场。

  法定代表人:刘宝华。

  设施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四联村山前大道旁(西塘车站)。

  适用范围:普通级(豚鼠、兔,3400㎡)。

  许可证号:SCXK(粤)2024-0023。

  有效期:2024年4月23日至2029年4月22日。

  五、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

  (一)单位名称: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珂。

  设施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高唐科技产业园高普路89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328㎡);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309㎡)。

  许可证号:SYXK(粤)2020-0060。

  有效期:2024年3月31日至2025年10月28日。

  变更情形: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左敏。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李珂。

  (二)单位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胡庆兰。

  设施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35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兔,5号楼三楼650㎡)。

  许可证号:SYXK(粤)2019-0206。

  有效期: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7月15日。

  变更情形:

  1.单位名称变更。

  单位名称变更前:清远市人民医院。

  单位名称变更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

  2.设施地址变更。

  设施地址变更前:清远市清城区新城B24号区。

  设施地址变更后: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35号。

  对以上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并向相关单位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请准予许可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生物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