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报告工作的通知
粤科函区字〔2025〕93 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4〕7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现开展报告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告范围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面向省内个人、组织设立的社会科技奖(含已经设立及准备设立)的设奖者(或者承办机构)应当及时书面报告设立科学技术奖有关情况。已经设立(批复、备案)的广东省社会科技奖,请对照《办法》要求,重新报告。
二、报告内容
设奖报告(提纲见附件)及《广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信息表》、奖励章程等其他附件材料。
三、报告时间及要求
首批报告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盖章版(A4纸规格)一式2份和电子版(PDF格式)。纸质盖章版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13楼1313室,电子版发送至省奖励办邮箱:skjt_jlb@gd.gov.cn。
我厅将根据收到的设奖报告材料,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广东省社会科技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后续,我厅将常年接受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报告,并根据报告及奖励运行相关情况不定期更新广东省社会科技奖目录。
联系人:蔡昱旻、邬亚男
电 话:020-87003913、87003515
附件:设奖报告(提纲)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