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和推广广东省“先用后转”有关科技成果的通知
粤科函区字〔2025〕83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委)、市场监管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设广东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库和“先用后转”成果库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4〕1049号),前期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对全省有关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拟采取“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以下简称“先用后转”)模式实施转化的相关科技成果进行了征集,并会同省市场监管局整理了一批“先用后转”科技成果专利,目前共收集整理了2100余项各产业领域科技成果,现将相关成果发布。具体可登录“华转网-转化案例库”模块(https://www.sctcc.cn/#/anliku)、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网站(https://case.gurfcc.com)及粤港澳知识产权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s://www.gpic.gd.cn)查看。
请各地科技局、高新区用好成果资源,主动开展成果发布、对接工作,发动本地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强与相关成果单位和人员对接,建立接触联系,加深互信了解,推动解决企业发展技术难题。请全省高等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发动教职员工、医疗工作者和科研人员,积极提供可实施“先用后转”的转化项目,促进科技成果向全省特别是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转移转化。后续,我们拟建立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服务平台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同时将按领域按区域不定期开展成果对接活动,支撑“先用后转”工作更好落地见效。
各地各单位要不等不靠、先行先试,主动挖掘相关科技成果,积极探索采用“分期支付”“延期支付”“附条件支付”“收益提成”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等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推动全省高等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更多技术成果高效落地转化,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共同推动“百千万工程”取得实效,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汤明,020-83163911,刘超杰,020-83163326;省教育厅:钟振原,020-37628043;省卫生健康委:刘亚云,020-83820693;省市场监管局:阳屹琴,020-38835691;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王梦婷,020-87688605;华南技术转移中心:闫永骅,13928700560;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李惠琳,15603077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