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粤科函实字〔2025〕13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市监信监〔2023〕16号)和《广东省实验动物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粤科基字〔2018〕127号,简称《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广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方式
2025年度广东省实验动物监督检查主要以抽样检测和实地核查两种方式开展。
二、监督检查内容
抽样检测是依据《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GB 14922-2022)、《实验动物 遗传质量控制》(GB 14923-2022)和《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GB 14925-2023)等标准,对被许可单位的实验动物和设施环境质量进行抽样检测。
实地核查是依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现场核查被许可单位的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对象
截至2024年底,列入《广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对象名录库》(简称《名录库》)的实验动物许可证共计306个(涉及244家单位),其中生产许可证46个(涉及41家单位)、使用许可证260个(涉及227家单位)。2025年度依据《规范》对《名录库》内许可证进行抽取并实施监督检查。
(一)抽样检测对象
1.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规范》要求,拟对《名录库》全部46个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共涉及41家单位)实施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详见附件1),抽检比例100%。
2.按照《规范》要求,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78个实验动物许可证进行设施环境质量检测,抽检比例30%(详见附件2)。
(二)实地核查对象
按照《规范》,除当年列入抽样检测的许可单位外,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55个实验动物许可证进行实地核查,抽查比例约30%(详见附件3)。必要时,可邀请1名实验动物专家参加实地核查。
四、监督检查时间
实地核查和抽样检测拟在2025年按计划分月进行,对同一个许可证单位(设施)实施多项检查的,原则上合并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果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向社会公布,对实地核查发现的违法情形以及抽样检测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请相关单位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