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省市(粤佛、粤莞、粤惠)联合基金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的通告
粤基金函字〔2025〕1号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佛山市联合基金(粤佛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4〕57号)、《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东莞市联合基金(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4〕58号)、《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惠州市联合基金(粤惠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4〕59号),截至2025年1月14日17:00,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在2024年度省市(粤佛、粤莞、粤惠)联合基金项目集中申报期间,共收到251家依托单位申报项目4360项,其中青年基金项目1718项,地区培育项目2085项,重点项目544项,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简称团队项目)13项。
经省基金委和地市科技局联合形式审查,审查结果如下:
2024年度省市(粤佛、粤莞、粤惠)联合基金项目拟受理3902项(青年基金项目1611项、地区培育项目1758项、重点项目523项、团队项目10项);拟不予受理458项(青年基金项目107项、地区培育项目327项、重点项目21项、团队项目3项)。
本次形式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申请人的在职情况不符合指南要求;(2)申请人在职证明不符合要求;(3)申请人工作所在地不符合指南要求;(4)基础研究经历不符合要求;(5)合作单位资格不符合要求;(6)合作协议不符合要求;(7)申报书查重超过(含)40%,部分涉嫌科研不端行为;(8)未正确提交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函等。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可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分别在“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审查状态”和“申报管理—所有申请书查询—审查状态”查看形式审查结果及原因。如对拟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请项目申请人于2025年2月5日20:00前在阳光政务平台上提出复审申请(如对查重结果有异议,请提供相关评估材料),依托单位对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线上填写审查意见后提交至省基金委,逾期不予受理。复审申请操作指引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中下载查询。终审结果将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所有申请书查询—审查状态”中更新,请于2月10日后查看。
联系方式:020-87567835、020-87567792
邮箱:skjt_sjjwpsk@gd.gov.cn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