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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试行方案》(粤科规财字〔2015〕20号)政策解读

时间 : 2015-06-26 05:06:56 来源 : 广东省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一、什么是科技创新券?

  科技创新券是一种由政府部门发行的,主要用于鼓励中小企业向研发机构购买科技服务的“有价证券”,是一项普惠性的、以后补助为主要形式的科技创新政策,目前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行。

  二、制定实施科技创新券后补助的目的是什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试行方案》,广东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每年面向省内科技型企业发布专项资金的申请指南,将专项资金下拨至市级财政,用于支持各地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三、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科技创新券?

  目前广东省对科技创新券申请企业的条件规定如下:

  上一年营业总收入不超过2亿元,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近5年内获国家、省或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金)扶持的企业;

  3.科技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省或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4.获得“GB/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

  5.近5年内,拥有1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发明专利授权、或6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6项(含)以上软件著作权的企业。

  四、创新券主要用于补助企业什么类型的研发活动?

  省科技创新券专项用于补助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成果或研发、咨询、设计、检测等科技服务时产生的费用,以及为建立研发机构而购买研发设备等活动所产生的费用。企业申报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过程所需服务、工业设计类服务及科技金融类服务所产生费用不列入本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五、企业需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才能申领到科技创新券?

  企业根据省科技厅公布的年度申报指南,下载《广东省科技创新券申领表》等表格并填写有关内容后,经本地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并汇总至市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领表》和其他必要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广东省科技创新券补助申报汇总表》,于规定时间将各企业《申领表》和《汇总表》一并缴至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在收到各地市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各地市的补助金额,并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和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后,省财政厅将补助专项资金下拨至市级财政,由市级财政统筹下发至企业,用于兑现企业研发活动的费用支出。

  六、企业可以同时申请省级和市级科技创新券吗?

  若干市级财政也设立了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则企业在申领市级科技创新券的同时还可以申请省级科技创新券,具体办法由市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制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