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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政策解答

时间 : 2017-05-04 04:05:07 来源 : 广东省外专局 【字体: 【打印】

(2017年5月4日首次发布)

 



为推动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公安部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及创新驱动发展的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就有关问题作出解答,并不定期进行更新,以便于社会各界及时了解。

一、哪些人才可向外专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答:按照分工,广东省外国专家局负责自贸试验区以外(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来广东自贸试验区以外(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工作或创业的外籍人才可向所在市(区)外专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对经认定符合《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规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出具《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确认函》。具体条件可登录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点击“网上业务直通车”查询。

根据《省公安厅 省外专局 省自贸办关于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创新创业人员、境外高校外籍学生等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公通字〔2016〕214号)规定,在我省自贸试验区以外(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工作或创业的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参照《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标准执行,认定工作由广东省外国专家局负责。

二、经认定的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答:持广东省外国专家局认定出具《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确认函》的外籍人才,可向广东省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工作满3年后,经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证;对未持签证来华的,可以向抵达口岸签证机关申请R字(人才)签证,入境后可以按规定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持其他签证来华的,入境后可以申请变更为R字(人才)签证或者按规定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在广东省内已获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或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港澳台高层次人才,提供个人担保和雇用合同,可以为其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申请相应期限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家政服务”)。

三、个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吗?

答:个人不能直接登录陆系统申请办理。申请人应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用人单位进行验证,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录入申请,加具推荐意见报所在市(区)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驻自贸试验区以外的中央和省属驻穗用人单位直接报送广东省外国专家局。

四:申请认定时单位注册要注意什么事项?

    答:广东省外国专家局负责的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全程在线办理,首先要完成单位注册两个必要步骤:一是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或省外专局网站,在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系统页面点击“注册”进入“广东人社统一认证系统”进行“单位用户注册”,填完相关信息后,点“注册”按钮完成单位注册第一个步骤;二是回到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系统登录页面,然后输入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点“登录”进入人才认定申报系统后继续完善单位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点“保存”按钮完成了单位注册,等待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外专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即可,驻自贸试验区以外的中央和省直驻穗单位的注册由广东省外专局审核。具体可参阅《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申办系统操作手册》单位注册部分内容,地址:http://ggfw.gdhrss.gov.cn/wjgs/OperationManual.jsp

注意:如果单位注册仅仅完成上述第一个步骤,没有进行第二个步骤操作,会导致不能通过审核。

五、办理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答:全流程如下:

由广东省外国专家局负责办理的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程序主要为三个步骤:提出申请和用人单位推荐——市(区)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受理——广东省外国专家局认定。其中,市(区)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核实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广东省外国专家局直接受理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市(区)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的申请自收到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出具《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确认函》或《广东省港澳台高层次人才确认函》。如在认定过程中需要补充其他材料的,自补齐之日起受理期限重新计算。

注意:具体操作流程可参阅《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申办系统操作手册》办理人才认定部分内容,地址:http://ggfw.gdhrss.gov.cn/wjgs/OperationManual.jsp

六、办理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吗?

答:在线申请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验核,但受理后用人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寄至广东省外国专家局留底存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629室,谭春林收,联系电话:020-83134791)。需提交相关材料:一是认定登记表。在线中文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后,用人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至系统。二是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需提供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证件信息页。三是来粤工作或创业证明材料:已在粤工作或创业的,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以及文化部门审批外国文艺演出团体来华演出内容及演出人员,财政部门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及工作人员,需具备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或行业协会注册的外籍飞行员、外籍乘务员、外国医师、外国足球篮球运动员等特殊行业外国人来华工作证明;尚未来粤工作或创业的,提供申请单位合同或聘书及其创业证明材料。四是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规定的能证明其属于以下四类外籍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1.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2.外籍知名专家、学者;3.企业创新创业类外籍高层次人才;4.由市(区)外专部门推荐的具有特殊专长并为广东紧缺急需的人才。

注意:可参照系统首页《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8:《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办理服务指南》。

七、如何领取《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确认函》、《广东省港澳台高层次人才确认函》?

答:目前,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可提供通过现场领取(即到对应的认定受理机关现场领取)、邮寄(即通过EMS到付邮费形式邮寄)两种方式将《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确认函》或《广东省港澳台高层次人才确认函》送达申请人,申请单位经办人员需在申办系统填写领取方式。

八、办理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是否收费?

    答: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