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东省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技术要素市场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之一,也是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2020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确立了新阶段我国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的国家导向和目标使命。2020年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对进一步促进我省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提出具体改革举措。当前广东正着力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探索新型举国体制下技术要素市场化的“广东路径”,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省科技厅立足新发展阶段,积极作为,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广东省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后印发实施(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三)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深化改革原则,围绕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目标,内容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共三大部分。其中,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围绕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分为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改革、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建设高水平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加强跨境科技创新合作五个方面共18项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任务落实、强化任务监督评估等三个方面,为促进技术要素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提供保障。
(一)把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改革作为关键抓手。深耕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改革试验田,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加快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成果赋权改革,建立审慎包容监管机制,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努力解决基础研究“最先一公里”和成果转化、市场应用“最后一公里”两个关键问题。
建设高水平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加强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龙头骨干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建立专业化、梯度化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开展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优化“互联网+”知识产权综合信息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广州、深圳、东莞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二)把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作为首要任务。探索和践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下的“广东路径”,改革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创新核心技术攻关组织模式,优化项目遴选机制。进一步强化企业在项目组织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加强基础研究系统部署,完善基础研究管理和投入机制。“十四五”期间,逐步实现全社会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达到10%,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支出比重超过10%,省级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中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比重超过1/3。
(三)把打通资本要素与技术要素深度融合作为重要支撑。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及交易机制。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构建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优化科技信贷机制,探索建立科技补助与科技信贷、创业投资联动机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化改革,有序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
(四)把加强跨境科技创新合作作为对外合作重要路径。探索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新模式,加强与创新型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交流合作,支持省内企业、高校院所与境外创新主体联合在境内成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支持省内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开展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支持粤港澳创新主体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外国人才工作许可资质互认。大力发展技术贸易,组建技术贸易专家库,加强技术贸易趋势分析研判。
相关链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