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持续发力推进“科创12条”宣贯工作
2019年1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科创12条),提出12条改革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创新政策,广受全省、港澳乃至全国科技界、产业界关注,中央和省主流媒体、各类新媒体等纷纷跟进报道,引起积极反响。今年以来,我厅按照省领导的工作要求,一方面牵头抓紧制订配套措施,一方面积极部署政策宣讲工作,两手抓、同步推,效果逐步显现。
制订配套措施是落实科创12条的基础工作。我厅坚持大科技、大合作的发展思路,着力推进部门协同和省市联动,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牵头会同省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等多个部门,全面梳理凝炼科创12条政策点,把配套措施分为“单独制定出台配套政策、统一制定出台实施指引、结合工作贯彻落实、地市组织实施”等4种类型,构建一体化配套政策体系:一是属于省政府重点任务,需要单独印发的政策文件,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等6个政策文件,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已经印发实施,其他4个文件预计近期陆续出台;二是结合工作贯彻落实的政策,共有22项;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实施的政策,共有13项,相关地市已经印发实施。四是统一制定出台实施指引,共有25项,今年3月已由省科技厅、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该《实施指引》主要框架包括:政策内容、政策解读、适用对象、实施要点、组织实施单位、实施时间、参考流程图等内容,由省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实施指引》站在政策受众,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的角度,对科创12条的多个政策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路径指引,方便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广大科技人员执行政策、享受政策。制订出台《实施指引》是广东在推动重大创新政策落实落地的大胆探索和积极尝试。
我厅高度重视科创12条的宣传解读工作,第一时间部署开展宣传工作,编制重点政策解读手册,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大力开展政策宣讲解读,促使科创12条逐步深入人心。今年以来,已积极协调组织中央媒体、省内主流媒体和港澳媒体,以及微信、互联网站等新媒体“掌上政策直通车”进行持续宣传报道,持续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政策知晓度。今年3月27日,省政府举行科创12条新闻发布会,掀起新一轮政策宣传高潮。同时,我厅充分运用各类时机开展专题政策讲座,截至3月底,我厅联同省有关部门已经举行10多场政策专题宣讲,面向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重要学术团体等创新主体,深入解读科创12条,同时覆盖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等重大创新政策,受到热烈欢迎。
按照计划,我厅将于4-8月组织宣讲团队深入全省各地、港澳开展宣传,并于近期向广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发送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方便创新主体直观掌握政策要义,享受政策红利。
省人民政府召开科创12条新闻发布会
在香港商会会长交流会上宣讲
在粤工作院士迎春座谈会上宣讲
高新技术企业宣讲座谈
高校宣讲座谈
科研院所宣讲座谈
地市宣讲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