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23〕234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我省大学科技园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现根据《广东省大学科技园实施办法》(粤科高字〔2020〕10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的大学科技园开展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 大学科技园运营主体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 大学科技园相关条件符合《实施办法》的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 申报单位线上系统申报
1.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系统填报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采取无纸化申报,请申报单位在系统提交完整材料),申报系统操作指引见附件1。
(二) 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1.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与教育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地市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出具推荐函。
2.申报系统提供企业工商信息、知识产权信息校验,请各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时将校验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反馈申报单位,并通知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附件上传情况说明与对应证明文件。
3.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将申报系统生成的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省科技厅。
三、申报时间
本年度省级大学科技园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5月10日24:00。
2.各地市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24:00。
3.各地市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及电话
1.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专业机构):020-83163286、18819267092;
2.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省教育厅科研处(政策咨询):020-83163644、37628043;
3.业务受理与技术支持:020-83163338、020-83163930。
(二)推荐汇总表报送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
附件:1.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引
省科技厅 省教育厅
2023年3月6日